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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按照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》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》《青岛市干部人事数字档案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国家、省市档案数字化相关规范标准开展服务,具体服务内容如下:
1.档案整理编码、数字化扫描:完成216册干部档案材料数字化加工,其中首次整理扫描干部档案37册、档案零散材料整理扫描179册,每册档案材料约10份左右,确保扫描图像清晰、完整、无漏扫、无错扫,符合档案数字化成像标准。
2.零散档案材料精细化处理:对所有档案零散材料进行整理裱糊、破损修复、分类排序、页码编制、目录打印、规范装订入册,统一档案整理标准,保证档案卷宗整洁、规范、有序。
3.数字化数据处理入库:完成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中图像裁剪、纠偏、去污、裁边等图像处理工作,做好项目全程数据备份、数据校验、数据挂接,确保所有数字化档案数据完整、准确、规范录入系统,实现档案电子化正常调取、查阅、管理。
4.档案配套服务:完成干部档案盒标签排版、打印、粘贴,统一档案外观标准,完成纸质档案规整归档、电子档案分类归档,同步完成项目验收资料整理汇总。
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近3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具备开展相关服务的资质能力;具有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》。
符合上述条件要求且确认参加比选的供应商,请按以下要求获取比选文件,未获取比选文件的,不能参加比选。
请领取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》到现场免费领取,不提供电子版发送服务,比选资格不能转让。
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。经评审,资格审查合格、得分最高的拟选定为中标单位。
服务商应于2026年8月3日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至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办公楼(青岛市黄岛区鹏湾路57号)501房间,不按要求提供材料者视为无效报价。收件人:杨女士;联系方式:0532-8676557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