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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动教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,优化资源配置,提高使用效率,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和学校安排,现组织开展教学仪器设备共享目录编制工作
仪器设备共享是上级部门考核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指标,也是学校双高建设的重要内容。编制仪器设备共享目录,是构建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基础性工作,也是推进跨部门、跨专业及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必备条件,能够有效减少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。
各系所有功能完好、可正常开展教学、实训、科研等活动的实验实训设备(不含行政办公、安全保障、后勤服务等专用设备)。低值品、易耗品以及损坏、待修、报废或涉密的设备,原则上暂不纳入本次梳理范围。
1.单台(套)原值在10万元(含)以上,用于教学、实训、科研且功能完好的实验实训设备,必须纳入目录上报。
2.鼓励将单价10万元以下、通用性强、利用率高或具有专业特色的小型仪器设备及工具纳入共享目录,丰富共享资源。
3.科技部统管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(如电子显微镜、色谱仪、光谱仪等),无论价值多少,原则上均须纳入共享目录。
1.请各系指定专人负责,严格按照“账物相符”原则,如实填报设备信息,确保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得漏报、错报、虚报。梳理过程中需核对设备运行状态,确认设备无故障、性能达标,可满足跨系以及对外服务共享使用需求,同时明确设备共享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。
2.设备信息要与固定资产信息一致。可根据本系设备特点,在扩展项中补充特色信息,便于设备共享对接与查询。共享方式和范围需明确界定,其中单台(套)原值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均可共享、完全共享。
各系需填写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目录表》(见附件),表格需以“XXX系+仪器设备共享目录”命名,电子版发送至实训管理中心邮箱,纸质版经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实训管理中心办公楼504房间。
1.提高认识,落实责任。各系要充分认识仪器设备共享工作的重要意义,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,着眼构建长效机制,加快部署。
2.严格审核,确保质量。各系要对上报的共享目录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上报内容符合要求,保障共享仪器设备的可用性与实用性。
3.动态更新,长效管理。仪器设备共享目录实行动态管理,后续若设备状态、共享条件发生变化,各系需及时上报归口部门,动态更新,保障共享工作有序开展。
1.报送时间:各系务于2026年4月27日17:00前,报送仪器设备共享目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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